而椰樹集團在官方微博表示,“我從小喝到大”廣告詞不違反廣告法,得到中國廣告協(xié)會批準。
值得注意的是,椰樹頻繁陷入廣告爭議的這幾年,也獲得了潑天的“黑紅”流量。近三年里,它的業(yè)績屢創(chuàng)新高,2023年椰樹集團全年銷售總額達到50億元。而根據(jù)椰樹集團此前發(fā)文:“對此類廣告風波的應對決策成功,可以提升椰樹品牌知名度,促進銷量持續(xù)逆勢增長。因此,有網友打趣,椰樹可能會把被罰的40萬當作一筆營銷費。而近些年,椰樹集團開展短視頻及直播業(yè)務布局,畫風為著裝清涼的俊男美女熱舞,可見這種“擦邊”營銷,似乎已經變成了椰樹的品牌特色。
海信 極限詞“第一”惹爭議
除此之外,極限詞也是品牌設計廣告語時易踩的坑。
在2022年卡塔爾世界杯舉辦期間,“中國元素”大放異彩。其中,海信在球場打出“中國第一 世界第二”的廣告語,引起了大量關注。不過,在獲得大量曝光度的同時,也有網友對廣告詞提出了質疑:所謂“中國第一 世界第二”是指營收、利潤還是銷量?如何確保數(shù)據(jù)的權威性呢?
在隨后的比賽中,海信將廣告語換成了“中國制造 一起努力”,有網友猜測這是因為原廣告語中包含極限詞,涉嫌違反國內廣告法。不過,隨后海信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、總裁賈少謙回應稱:“不是因為有了前一個爭議才打了第二個,我們本來規(guī)劃就是這么設計的,因為只有讓大家關注到了或者是有爭議的廣告才是好廣告?!贝送?,他還表示海信廣告語中的第一、第二代表市場占有率,數(shù)據(jù)出自兩家統(tǒng)計機構。
而對于廣告語打在卡塔爾,是否會違反國內的廣告法,有律師指出,“雖然海信‘中國第一 世界第二’的廣告宣傳行為實施地在卡塔爾,并未在中國境內,但是經我國電視和網絡等途徑轉播,還是有大量的觀眾看到該廣告語,‘危害結果發(fā)生地’涉及中國境內,故海信的廣告行為不能完全排除受到我國廣告法的規(guī)制?!?/div>
劍南春 銷量“障眼法”被罰
無獨有偶,劍南春也曾因在廣告語中突出自己銷量的排名被質疑。
2022年春節(jié)前后,一句“中國名酒 銷售前三”在各大樓宇的電梯間內循環(huán)播放。但是對于白酒行業(yè)而言,除去“龍頭”貴州茅臺和五糧液,誰能坐穩(wěn)酒企“老三”的位置一直備受關注。后經劍南春品牌方回應,廣告語中的前三是指其單品“水晶劍”進入了名酒銷售前三。
隨后,該廣告被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認定為虛假宣傳,被責令停止發(fā)布該廣告。
據(jù)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,寧波新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寧興城市廣場8部電梯上投放了劍南春廣告。廣告內容有“劍南春中國名酒銷售前三”字樣和劍南春酒圖片。廣告下面還用小字標注“劍南春指劍南春單品,銷售指劍南春銷售額收入,前三指中國名酒前三,中國名酒來源為1—5屆全國評酒會,獲得中國名酒稱號的17家企業(yè)”的字樣。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認為,實際上,該廣告是在用劍南春單品“水晶劍”的銷售收入排名替劍南春作宣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