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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5日,褚時健駕鶴西去,帶走了一個草莽時代。
那個時代,“晏子身無五尺,封作齊國宰相;孔明臥居草廬,能作蜀漢軍師”,一切似乎都是樂觀的。那個時代,“顏淵命短,殊非兇惡之徒;盜跖年長,豈是善良之輩”,很多好像又是悲觀的。正是那種樂極生悲、混沌無序的充滿極性與張力的時代背景,構筑了褚時健鬧劇的底色。
寬容的市場造就不了偉大品牌
只是與一般“眼見他起高樓,眼見他樓塌了”的鬧劇不同,褚時健最后還是平衡性地留下了一條光明的尾巴:通過褚橙創(chuàng)業(yè)的成功,由一個“假公濟私,違法亂紀”的貪污犯形象,巧妙地轉換成了“烈士暮年,壯心不已”的勵志人設。乃至褚時健去世時,還有大批媒體、同道者、粉絲為其歌功頌德、“披麻戴孝”,其情共景,甚至讓很多人產(chǎn)生了褚時健蒙受了多深的冤假錯案,我們的法律體制對其施加了多大的不公似的錯覺。
然而,事實真的如此嗎?還原禇時健案件前后一些已經(jīng)得到法律認定的事實與數(shù)據(jù),可以會發(fā)現(xiàn):褚時健不僅自己前后總共貪污了1330萬美元,而且還建立了高達12億元的帳外小金庫,其女兒、妻子及其他親屬甚至也先后索賄、收受了4000多萬元人民幣及大量貴重物品。這些數(shù)字現(xiàn)在看來可能見慣不驚,但是放在當時萬元戶都還只能百里挑一的上世紀八九十年代,不可謂不是個天文數(shù)字。也就是說,褚時健彼時犯的罪,不僅鐵證如山,據(jù)說按照當時法律標準,很可能是死刑。
值得欣慰的是,或許是出于人性的悲憫與法律的寬嚴相濟,或許是考慮到案發(fā)時國企老總面臨的普遍困境以及國企解決方案的長線正面示范效應,即使是這樣嚴重的罪責,我們的法律之鞭也只是“高高舉起,輕輕放下”:判其無期徒刑,且入獄之后就減其刑,同時三年之后就開始保外就醫(yī),也就是說,僅僅只是坐了三年牢后,褚時健就永久恢復了自由之身。
令人意外的,反而是社會輿論一直以來對褚時健一邊倒的同情與聲援。更狗血噴張的是,這些同情與聲援表現(xiàn)在資本市場上,甚至無形中逐漸地匯聚成了一種反資本意志(資本意志都是逐利的)式的行為藝術(褚時健用于投資褚橙的近千萬資本,傳說是一些曾經(jīng)得過褚好處的人,回過頭來“不計利害”地間接回報給褚,讓其“隨便玩玩”的),助推著褚時健在年過古稀的74歲之時,在自身一點都不懂互聯(lián)網(wǎng)的前提下,居然還能夠通過互聯(lián)網(wǎng)營銷褚橙的方式創(chuàng)業(yè)成功,為自己重新選擇了另一座貌似輝煌的“山高人為峰”。
只是人為峰再高,也抵不過自然峰的那種巧奪天工。除去坊間傳說的褚橙資本來源的真實與否判斷(如果判斷為真,即褚時健創(chuàng)業(yè)資金還是來源于之前通過“帳外小金庫”等潛規(guī)則等構筑起來的人情資本,那么其精心打造的企業(yè)家精神之一的冒險精神就會打點折扣,畢竟建基于過往雙軌體制下說不清道不明的人情資本基礎之上的創(chuàng)業(yè),談何風險承擔呢?)暫且不提,僅就褚橙本身的品牌表現(xiàn)來看:早在2015年,即褚橙風光上市后的兩三年,其品牌就遭遇了產(chǎn)品質量嚴重下滑的核心危機。據(jù)媒體報道,當時很多消費者反映,其收到的褚橙不僅“個子小、皮色不均”,口感更是酸極了,完全沒有了此前完美的酸甜度,而且,“壞果率奇高”。僅僅上市三年,就出現(xiàn)了這樣重大的質量事故,多少能夠說明,褚橙遠未成功,同志還須努力。